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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出霍明锦真打算给自己涂药,傅云英眼皮跳了两下,道。
他低着头,声音沙哑,“是我弄伤你的,我来。”
傅云英垂下眼帘。
药膏在他手上,他死抓着不放,她能怎么样?和他抢吧,又怕扯动他的伤口,而且也抢不过他。
他指尖挖下一块黄豆大小的淡绿色药膏,抹在她手腕上,动作十分轻柔,和他刚才不容拒绝的气势判若两人。
冰凉的药膏刚碰到红肿的伤处,傅云英忍不住嘶了一声,右手抽搐了两下。
还真有点疼。
霍明锦眉心紧皱,动作放得更轻,“你当真把自己当成男子了?”
傅云英摇了摇头,“倒也没有……只是这种小伤,真的不碍事。”
如果伤在脸上或者脖子上,她还是在意的,她虽然穿男装,也很爱惜自己的容颜,每天都要涂润面的兰脂。
谁不喜欢自己漂漂亮亮的呢?
花容月貌,神采飞扬,照镜子的时候,自己看着也高兴。
伤在其他地方就没什么了,小伤口而已,养着养着就好了,连疤都不会留。
听她的口气,平常应该经常碰伤哪里或者破个口子。
霍明锦皱眉不语。
药膏的味道不难闻,有股淡淡的清香味,像暑夏时喝的降火凉草茶。
房里很安静,窗外的雨声稀稀落落,时大时小。
雨滴落在叶片上,沙沙的响声让傅云英想起上辈子小时候家中蚕娘养蚕,蚕房架子上一只只笸箩堆叠,每一只笸箩上养了几十只蚕,夜里蚕吃桑叶,也是一片沙沙声,蚕娘得来回巡视,一次次更换桑叶,别看蚕那么小那么不起眼,却很能吃,有时候一晚上能吃光几十筐桑叶。
药涂好了,霍明锦给傅云英理好袖子,“饿不饿?我让他们送饭进来。”
说罢,不待她拒绝,扬声叫人。
门立刻被推开了,李昌亲自将灶上热着的汤羹饭菜送进屋中。
不得不说李昌办事很周到,饭菜清淡精美,俱是傅云英平时喜欢吃的菜,备了两副碗筷。
“我烧了两天,真饿了。”
霍明锦拿起筷子,道。
傅云英目光落到他肩膀的伤口上,说:“那您吃吧,我刚才用了点心,吃不下。”
霍明锦眼神微微一黯,唇角勾了勾,等了一会儿,开始吃饭。
他教养很好,受伤的那一边手虽然动作笨拙,姿态也是文雅的。
傅云英拿起自己的书看。
正看得认真,突然听他问了一句:“你是不是嫌我年纪太大了?”
她呆了一呆,抬起头。
霍明锦端着饭碗,眼皮垂着。
他英武俊朗,位高权重,又正值盛年,爱慕他的女子不知凡几,在边塞地区,老百姓至今还念念不忘他当年的恩情。他出征时,城中百姓倾巢出动,男女老幼,箪食壶浆,为他送行。他骑在马上,一身戎装,虽年少,却极有威望,受部下敬仰,英勇威猛,器宇不凡。
“这和您的年纪无关……”她想了想,干巴巴回一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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