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那特殊的汲取“感觉”,来之不易,每一次都要割出数十道伤口,配合穴位和动作,置自身于险境,而后才逐渐摸索出“感觉”,接着维持出感觉,在日光下,凝聚日之精华,月光下凝聚月之精华。
而身上的伤口,他也有办法解决,正是用了之前偶然发现的办法,他会抓些野兽,在聚完精华之后,保持住“感觉”,在野兽血肉中汲取养分,野兽肉眼可见的变老,而他的身体一遍遍的恢复活力。
渐渐地,他将“感觉”的开发过程进化,不再切开伤口,而是靠着点穴来左右血脉是否流通,进而刺激血脉按照顺序突破,从而产生“感觉”,此途径大大缩短了他找到“感觉”的时间,使得他每日夜聚集到的日月精华达到了之前的十多倍。
而他对“生命力”的汲取过程也完成了进化,进化的方式很简单,他先是砍下自己的手指,是的,他就是如此的狠,然后利用“感觉”,吸噬野兽血肉中的生命力,一天一夜后,他的手指长成了。
他意识到自己应该是找到了另一种修行之道了,他把那种生命力,称为生机,将自己的能力称为“吸噬生机”。他花了十多天,抓了十多个蛮人以及三四十头野兽,把它们的手脚都剁了,堆积到了一处,鲜血流成了河。
他直接砍下了自己的左臂,一狠心,把自己的左腿也砍去半截,接着,洒然地跳进了血堆之中,他是如此想的——死就死吧,可他不会死,他必须要活着。
奇迹对于这个孩子而言,并不是偶然,而是必然的,他把吸噬生机的过程故意放得很慢,他感受得到自己生命力的流逝,并以自己的生命力为准找寻生命流动的过程,继而彻底触摸到生命力的存在。
他在那堆血肉中一躺就是三天,而被砍去的胳膊和腿,都长出了白骨和血肉,渐渐地,他发现了生命力不同于聚集精华,和血脉顺序流动的,另一种“感觉”,那是生命力独有的“感觉”。
他抓住了那“感觉”,并开始“自残”,在明确感觉到自己在汲取外界养分的过程中,毁坏汲取过程,从而在本体自救的过程中,发现自己的生机的实际存在,终于,一个超越了整个时代的东西,被他真真切切地感知到了,那是生命力,是在每一个生命体中存在的——生机。
当他完好如初的走出流干了血液的尸堆,他的世界变了,他感知得到四周所有的生机,甚至可以知晓雪下的土中,埋着几只活着的虫子,隐匿的手段对这个孩子无用了,因为只要是生灵,就会有生机。
同时,孙梓凯发现自己可以根据生机的大小判断一个生灵的层次面,譬如虫子的生机与野兽的生机是同等层面的,草木的生机要低一阶,而人类的生机要高一阶,但可惜的是,生机并不能直接看出一个生灵的强弱,毕竟生命力旺盛,不代表他善于战斗,但妙的是,生机可以直接看出一个人的寿命长短,大致也可以判断出哪种东西吃了利于补充生机。
他将手放在一棵树干上,酝酿的过程是不可省去,将自己的生机从穴位中释放,并引着草木的生机进入自己的身体。过程是慢,但他不需要受伤就可以进行这过程了,他一口气吸噬了许多棵树,把自己的生机扩充了成原来的两倍,这也代表着,不出任何意外的情况下,他的寿命也变为原来两倍长,这简直是神仙才能做到的事,而他更不晓得的是,那些修行灵气者,就算达到一定的境界,也无法在自身寿命上作文章,这孩子做到的事情,已算神话了。
而吸噬的过程也被他开发出了逆行之道,把吸噬的生机反逆回树干中,树干便会重回活力状态,但需要更多的时间先去探索出草木内生机的流动结构,再根据其结构,有序地灌入生机才行。
孙梓凯苦恼着,这是一个修行之道不假,可看起来没用啊,吸噬生机的过程很漫长,敌人可不会老实呆着不动让他吸,除了延长寿命,还真没别的用途了。
孙梓凯只好将注意力放到日月精华修身之上,可这时,他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血迹有些奇怪,血液一株株的挂在自己的皮肤上,滴不下去,也不渗入,好是奇怪,仔细观察后,孙梓凯才惊觉,这不是血液,而是类似日之精华的,从血液中提炼而成的血之精华。
蛮人和野兽们的血液流得很多,血之精华也凝聚了很多,他立即将精华搓到身上,在淬体的巨大痛楚中,他面不改色,而所有的血之精华足够将其全身淬炼一遍,甚至其内脏和血管,还有大脑也被淬炼了一遍,这痛苦终于让他扛不住,疼得他在地上滚来滚去,但他始终要保证意识的清醒,生怕自己在淬炼时把脑子弄坏。
半个时辰过后,终于解脱了,他站起身来,皮肤上布满了血纹,但很快就消失不见,令孙梓凯惊喜的是,他发现了不同精华淬体之后,带来的功效是不同的,而血之精华淬体的效果,竟是力量的增强。
一拳打在树干上,那八岁孩子的拳头,竟砸出了个深凹,险些将树干直接拦腰砸断,他的力量已经超越了成年人。
血之精华如此,那日之精华和月之精华有何用?
不急,他要得到更强大的力量,他又抓了两头野兽,吸噬干净一头的生机,再凝聚出血之精华,抹到手背之上,这一次,他觉得整只手被剥皮刮骨,再由无数白蚁啃食,他直接砍了自己的手,断手的痛,都比不过淬体的痛,原来皮肤被同一精华再次淬炼,需要承担成倍的痛楚。
他叹了一口气,默默走到另一头野兽面前,吸噬生机,缓慢地将右手复原了,自语道:“修行,果然是艰难的,怪不得爹娘还在的时候,那么久也无法在修行之道上前进一步,哎…”可看了一眼重生的手,他又喜上眉梢,自语道:“也有不错的收获,至少,以后不会那么容易死了。”
一个月的时间内,他日夜用日月精华淬体,终于把全身,包括体内脏器和脑子都淬炼了一遍,大脑的淬炼是最危险的,孙梓凯只打算让每种精华都淬炼大脑一次,或者不淬炼,免得让自己变成痴呆。
大雪仍在下,可他用不着穿皮袄了,日之精华带给了他如太阳般的炙热,他甚至觉得自己在发光,而月之精华,似乎只能让他的身体在硬度增强的基础上,更加的柔韧。
孙梓凯觉得日月精华的效用一定还未开发出来,所以在全身淬炼一次过后,他开始了第二轮的淬体,但这一次他长了心眼,将日之精华凝聚出来后,不急着吸收,而是让它顺着自己的身体滑动,尝试着一点点的“分食”掉它,但那精华忽然散成了光气,钻入了他的胸膛中。
孙梓凯以为自己会再次生不如死,可那股光气并没有与他的肌肤,或者体内脏器融合,而是化成了一缕气,在其体内血脉中流动。
嗯?穿成炮灰也有疯批反派撑腰吗 穿书成七皇子的恶毒继母 代号:贰点肆迷雾 穿越三国以后 伎俩 重生明兰,这次不留遗憾! 阴灵师出行,活人墓莫掌灯 陛下,娘娘她携款出逃了 穿进古早虐恋文,我向霸总洒狗血 官路巅峰,我能偷听领导心声! 完蛋!我被神女包围了 御灵少女:我契灵和技能无限进化 目窕心与 末世全家听我心声,恶人拜拜 四合院:妙手回春,众禽跪求我? 霍总别虐了,沈小姐已继承亿万家产 玄幻末世,我有逆天方舟 带着骑砍速通乱世 世界管理局之夜璃 我能看到怪物规则
Gin有一个前男友,两人曾有过五年的恋爱长跑,直到他的恋人升任警部。组织里的人和警察在一起,这传出去妥妥是要被打上叛徒标签的,为了不连累彼此事业狗的Gin迅速与他分手并斩断联系。分手三年...
大厨秦夏休假旅游时出了意外,不幸穿成趁反派受伤失忆时将其强娶过门,最后见了阎王的书中炮灰。眼前这名原主从牙行买来当夫郎的哥儿,实则是日后一手遮天的东厂提督虞九阙。美人面蛇蝎心,恶名远扬。穿来时原主已经把人抱在了怀中,打算当场洞房。秦夏摸了摸发凉的脖子,硬着头皮转移话题你饿不饿,我下碗面给你吃?然后虞九阙吃光了他煮的面。足足五碗。而且认定自己就是秦夏的夫郎,一门心思要给他暖床。魔蝎小说...
关于大魔王VS黑化反派原名,一夜醒来琉璃城被屠,往日的正道魁首,南知意成为了凶手,为保护家人,叛出宗门,跟家人恩断义绝,堕落成了万界令人闻风丧胆的大魔王,在追寻真相的路上,被快穿局抓去拯救小世界大反派,避免反派黑化崩坏世界秩序??爱记仇的疯批大魔王,调到钱眼里疯狂抱大腿的卑微打工系统,超级霸道粘人爱黑化的大反派。南知意我希望你能活在阳光下,长在春风里。抱歉亲,我不想成为捆住你们的枷锁,离开了我,你们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天地。我还没看过祖国的大好河山,求你代我去看看好嘛?宋怀西我一定是花光了所有的运气,才遇到了你。老大,我成功了,我来找你了。没关系的,只要你想要的,我什么都可以给你。我不相信光,直到遇到了你。知意,世界真的很美,你看到了嘛?他们用着独属于自己的方式爱着彼此。...
阅文安之杯网络文学擂台大赛家国变迁参赛作品魔蝎小说...
我爸是个瘸子,以捡破烂为生,我一直活在自卑和恐惧里,直到有一天作者本人QQ2759004700作者微信公众号沦陷的书生魔蝎小说...